2012年11月8日 星期四

為婚禮給多少「人情」而爭論帶給我們甚麼反思?

最近網上一段留言「給五百人情就不要來了!」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議題。究竟為何要設宴?何謂人情?如何平衡婚禮開支?應該邀請甚麼人出席婚宴?這些都是值得大家反思的問題。

《道德經》曰:「上禮為之,而莫之應,則攘臂而扔之。」有禮的人自以為以禮待人,得不到回應便強拉著人家的手強迫服從,這是否合適呢?付出了是否便要人家給予對等的回報?今次人情事件中,當事人一句「我真的不能接受五百,我婚禮在酒店,不是在酒樓!」正反映了這種對等價值的回報觀。

其實,俗語的「人情」即是關乎個人付出的感情,而所謂「公價」也只是讓主人家和賓客雙方較容易接受的參考數字,如果我們把這個公價變成了白紙黑字的規則,便會失卻婚宴的意義。無疑,現今在香港擺婚宴的確是一項高消費活動,一對新人想盡辦法避免虧本也是無可厚非,但若然宣之於口,與親朋斤斤計較便是自己修養的不足,朋友甚至會覺得自己是回本工具。

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,但也不能忽視真心祝福我們的親朋,而計畫婚宴時我們應該慎重考慮邀請甚麼親朋,不要為了面子而廣邀千百,卻又計較得失。正如經云:「大道廢,有仁義。」婚禮的意義失去了,便會有各種面子、人情、公價的不成文規定。

現今社會之中,又有多少人可以反思道家提倡簡約、樸實和素淡的意義?難道簡單的婚宴便不能顯現真情?若然為了面子而勉強在高級酒店設宴,卻又要求明碼實價,這正是現代人的悲哀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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